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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机关荣誉室建设指导意见》464
各市、州、县档案局,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不少机关结合文明创建,建立了能反映机关精神面貌的荣誉室,较好地发挥了档案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功能。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荣誉室的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机关荣誉室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需要咨询的事项,请与我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联系。电话:(027)87233370 87233374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湖北省机关荣誉室建设指导意见
一、荣誉室建设基本条件 荣誉室应是机关独立固定的、能满足需要的荣誉陈列场所,便于机关干部参观和接受教育。室内设置应有橱窗、橱柜、展板、声像和安全保护设施设备。荣誉室应有实物陈列的实体内容,又有图文并茂并能充分反映机关历史面貌内容的喷绘展板。 二、实物陈列内容 机关在开展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奖牌、奖杯、锦旗、证书、字画、印章、编研成果及其它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反映本部门和单位工作特点的实物,经编号后,按其类型分别排放在橱窗、橱柜内。特别珍贵的实物,可陈列复制件。需要说明的实物,要附上文字说明材料。单位获得奖牌、奖杯等较多的,除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实物陈列外,其余部分可缩微成统一规格的影印件展示,原件可陈放橱柜内保存。 三、展板制作内容 展板内容应按照下列篇幅设计制作成彩色喷绘展板,并便于更换内容。 1、机构沿革篇。主要反映本机关组织机构沿革,历届班子主要领导的照片及简介,现任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照片及简介。其中组织机构沿革可采用文字和图表的形式设计。 2、荣誉陈列篇。主要是反映本机关先进模范人物的照片及先进事迹材料;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奖牌、奖杯、奖证的影印件;获奖(含科技成果)名录表,土要内容包括颁奖单位,荣誉称号,授奖集体或个人等,可按获奖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3、领导关怀篇。主要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上级和本级党政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在视察、检查、指导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照片及文字说明材料。 4、业务建设篇。主要反映本机关在不同阶段、不同方面重大业务活动中取得的重大成绩、成果和效益的照片及文字说明材料。 5、机关建设篇。主要反映本机关文明创建、职工文化教育活动、机关现代化设施设备与管理等方面的照片及文字说明材料。 6、队伍建设篇。主要反映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的照片及文字说明材料。 7、廉政建设篇。主要反映本机关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与管理情况的照片及文字说明材料和运用正反典型对干部进行激励和警示教育的材料。
文章分类:
荣誉室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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